一、《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办理流程 出院前在产科领取《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 确认新生儿姓名 ↓ 持相关材料至出生证发放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二、首次签发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要复印在A4纸上。 三、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注意事项 1.《出生医学证明》须由新生儿母亲领取,非新生儿母亲领取,应提供新生儿母亲的委托书、新生儿有效身份证明、领证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新生儿的姓名必须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且新生儿的姓氏随父亲或母亲。 3.《出生医学证明》经打印后,新生儿的姓名不可更改。 四、《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流程 1.携带《出生证明换发申请表》、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复印件》、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未办理户籍手续的申领人需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未落户证明。 2.换发申请的父母双方到场办理。 3.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加盖作废章。 4.办证人员填证并打印,领证人员核对信息,盖章人员再次核对信息,确认无误盖章。 五、《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 新生儿出生1月内,每周三下午14:00-16:00,节假日不予办理。请提前1天电话询问办理事宜,产科护士站电话:87656100,妇产科分诊台电话:87658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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